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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单位职能职责
县级党委政法委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重要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诒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 1357.61  万元,其中:财政拔款1357.61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 1357.61   万元,主要包括:
1、基本支出 205.6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5.61   万元。
2、项目支出 115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52   万元(巡逻员工资)。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3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7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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