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县级党委政法委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重要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政法委属全额拨款单位,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政工室、综治办、稳定办、执法监察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政法委2018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巡逻员经费、网格员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区政法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3443.4万元。
1. 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34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43.4万元,占100%(其中,经费拨款3403.4万元,占98.84%;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0万元,占1.16%)。2018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956.14万元,增长131.52%,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956.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500名网格员经费、扫黑除恶经费、平安建设经费等,减少了70名巡逻员经费。
2. 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34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2万元,占9.44%;项目支出3118.2万元,占90.56%。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3443.4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956.14万元,增长131.52%,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798.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500名网格员经费,减少了70名巡逻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经费、平安建设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3.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4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3443.4万元,占100%。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1956.14万元,增长131.52%,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798.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500名网格员经费,减少了70名巡逻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9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经费、平安建设经费;……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区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5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65.68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2. 项目支出:区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118.2万元。主要用于巡逻员经费、网格员经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区政法委“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7.4%。其减少的原因是廉洁自律,按规定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区政法委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区政法委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6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3万元,增长12.5%,其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办公费等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
2. 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区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区政法委共有车辆0台。
4、本单位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的绩效预算情况:武陵区巡逻员经费是区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武陵区巡逻员的工资及保险等方面的专项资金。2018年区财政按330名巡逻员、每月人均2400元标准进行预算,共安排经费950.4万元。由区政法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的总目标是维护社会治安,处理突发事件,保护群众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切实做好城区治安防控工作。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