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区委政法委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区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称解释
一、部门职能职责
区委政法委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重要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委政法委属全额拨款单位,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政工室、研究室、综治督导室、维稳指导室、基层社会治理室、执法监督室、反邪指导室)。二级机构有:常德市武陵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政法委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巡逻员经费、网格员经费等专项资金,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1.收入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3561.1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17.76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预算由去年30万调整为100万;增加了司法救助经费预算30万等。
2.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356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96万元,占11.32%;项目支出3158.2万元,占88.68%。2019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17.76万元,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预算由去年30万调整为100万;增加了司法救助经费预算30万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1.1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402.9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334.39万元,公用经费68.57万元。
2.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158.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巡逻员专项经费950.4万元,主要用于巡逻员工资、保险;网格员专项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员工资、保险;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工作支出费用;司法救助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乡街综治工作经费31.8万元,主要用于乡街综治工作;综治维稳经费27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工作;业务费及工作补贴经费19万元,主要用于政法业务工作。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区政法委“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区政法委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5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89万元,增长4.4%,其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等费用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区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政法委共有车辆0台。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区政法委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按照武陵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9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561.16万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1个,资金950.4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