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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武陵区所属中小学招生办法》的通知

来源:武陵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区属各中小学:

  现将《2017年武陵区所属中小学招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

2017年8月21日


2017年武陵区所属中小学招生办法


  为规范我区中小学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湖南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一)武陵区所属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1年9月1日前出生、凭本人户口簿或出生证认定)居住在武陵区、具有武陵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常住武陵区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二)武陵区公办初中招生对象为武陵区芦山乡、南坪街道、丹洲乡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三)区属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计划

  (一)全区各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教学班104个、新生4490人。

  (二)全区各初中计划招收初中一年级教学班26个、新生1145人。

  三、 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其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就近免试原则。学校根据学生户籍、居住地就近招收区域内学生。各学校不得组织选拔考试。

  (四)统筹安排原则。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结合教育资源配置、生源分布等实际情况,统筹划定全区学校招生区域,统筹调剂生源分配。

  (五) 公开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公示、咨询和社会监督制度,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录取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双向选择原则。此原则适用于区属民办学校。民办中小学由学生自愿选择报名,学校根据招生原则和招生计划实行自主招生。

  四、入学招录及所提交资料

  (一)初中段

  武陵区所属公办初中为常德市第十四中学、常德市第十六中学、常德市第十七中学,分别招收南坪街道、丹洲乡、芦荻山乡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和新生户口簿。

  (二)小学段

  1.入学条件及所提交资料

  (1)具有武陵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①申请就学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入读学位紧张的学校需提供相关入住证明材料;③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武陵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入学: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或办理回执单);③房屋租赁合同(至少一年以上,原件和复印件);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务工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⑤在常德市市本级或武陵区依法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记录(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原件和复印件);⑥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3)无武陵区户籍(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A类: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陵区购置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所提交资料:①申请就学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②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入读学位紧张的学校需提供相关入住证明材料;③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B类: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陵区未购置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所提交资料:①申请就读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②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合同(至少一年以上,原件和复印件);④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务工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⑤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常德市市本级或武陵区依法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记录(处于正常参保状态);⑥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4)残疾儿童入学。依据《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文件规定, 普通学校应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不受⑴、⑵、⑶项条件限定)。

  (5)流浪儿童、孤儿入学。流浪人员中的适龄儿童、适龄孤儿,在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前,由救助、收养机构送其就近入学。

  2.招录顺序

  一年级新生按下列顺序依次录取:

  (1)房户一致。持有公安和国土、房管部门登记的户口簿及不动产证(房产证)。

  (2)有户无房(Ⅰ类)。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武陵区户籍,无国土、房管部门登记的不动产证(房产证)。

  (3)无户有房。无武陵区户籍但持有国土、房管等部门登记的不动产证(房产证)。

  (4)有户无房(Ⅱ类)。适龄儿童有武陵区户籍,但其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武陵区户籍,在武陵区未购置房产。

  (5)有居住证无房。有武陵区居住证但未在武陵区购置房产。

  (6)无居住证无房。无武陵区居住证且在武陵区未购置房产。

  原则上按上述顺序就近入学,如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

  五、插班生就读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求转入我区插班就读须提交相关入学资料(参照本办法第四条),平均班额已达到控制上限的学校不得接收插班生就读,插班生转学就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2017年武陵区城区公办小学学区范围划分

  2017年武陵区城区公办小学学区范围划分表附后。

  七、具体安排

  (一)房户一致、有户无房、无户有房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间:2017年8月24日-26日,报名地点:区属各小学。        

  (二)有居住证无房、无居住证无房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间:2017年8月25日-29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三)公办中学招生报名登记时间: 2017年8月28日--9月1日,报名地点:区属各中学。

  (四)公办中小学审核入学信息时间:2017年8月29日—31日。

  (五)公办中小学公布招生情况时间:2017年9月1日。

  (六)插班生预登记时间:2017年8月28日-- 30日,登记地点: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插班生信息审核时间:8月31日;插班生领取接收函时间:9月1日,地点: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七)开学正式报到时间: 2017年9月2日。

  八、其他说明

  2018年,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武陵区公办学校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武陵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报名时提交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簿、武陵区居住证、务工证明和在常德市市本级或武陵区购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务工和参保至少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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