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接受“全国法治区县”、“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授牌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彭智明为我区获得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授牌

胡小青为我区丹洲乡垢湖村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授牌

   

      9月3日上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授牌仪式在区委机关举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法治常德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彭智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委法治常德建设办公室创建组组长胡小青出席授牌仪式。区委法治武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宗翰,区司法局局长戴正伟代表武陵区接受奖牌。

      区委法治武陵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宗翰在授牌仪式上说,武陵区能够获评“全国法治区县”,是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悉心指导的结果,他代表区委、区政府表示感谢。李宗翰表示,荣誉的获得,既是鼓励,更是鞭策。武陵区的法治、平安创建绝不自满、永不止步。下一步,将以全国法治区县、全国平安区县荣誉作为新的起点,主动对接全国平安市州的创建标准,自觉将平安之城建设融入市委、市政府全国平安市州创建总体规划,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确保年年有目标,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争当“全国平安市州”建设的先锋队、排头兵。服从并服务于市委新常德新创业大局,主动跟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三改四化”等重点工程建设营造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为包括“1115”工程企业在内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为全体市民营造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

       2012年以来,我区围绕“造氛围、抓示范、建机制、打基础、见实效”的工作方针,全力推进法治武陵建设,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基层法治创建更是实现了全覆盖。先后有4个村(社区)获评全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今年3月,我区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法治武陵建设特别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开展,有力的促进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我区在此基础上开展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也结出累累硕果,今年5月,我区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