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洲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赔偿纠纷

来源:武陵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26日上午丹洲司法所联合乡平安办对辖区内丁某被殴打一案涉及的赔偿纠纷进行调解。

56cf47c7e37048a2b223234fca75583d.png

纠纷调解现场

据了解,夹街社区居民姚某、刘某、唐某3人出于对社区内多邦腻子厂不满,认为多邦腻子厂对自己的生活环境造成了污染,便于4月20日结伴去工厂要说法多邦腻子厂员工丁某此时刚好在门口姚某等3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直接对丁殴打,导致丁某受伤,并入院治疗。丁某家人通过司法鉴定后,结论为轻微伤。事后,带头打人的姚某受到治安拘留的处罚,刘某和唐某就殴打赔偿一事的赔偿问题主动申请了调解。

丹洲司法所受理案件后,安排调解员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并邀请了乡平安办工作人员参加调解工作。4月26日双方来到调解室,调解现场,丁某的家属情绪相对较激动,表示虽然只是轻微伤,但是本次事件对本人造成了很大的刺激,要求对方2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

调解过程中,刘某、唐某2人同意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但在精神损失费的赔偿上,无法与丁某家属达成一致意见。由于丁某才步入社会不久,这次的事情对她造成了一定的惊吓,所以在调解过程中低着头一言不发,随后调解员对其进行心理安慰,引导丁某提出自己的诉求。在背靠背做工作时,调解员以情动人,刘某、唐某2换位思考,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最后唐某、刘某对丁某及其家人进行了诚挚的道歉现场支付赔偿款。


[编辑:廖若名、肖思达]

[审核:文龙猛]

[签发:段侑志]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