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年首例副区长出庭应诉 武陵区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3月28日下午,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武陵区人民政府作为被告、区征补事务中心为第三人的一起征拆行政诉讼案件,这是龙年首件以武陵区人民政府为第一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副区长陈维作为区政府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带头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引领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新常态。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风向标”,更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好纽带”,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标志着在法律天平上民与“官”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无论是一般的行政相对人还是行政机关负责人,都应该带头学法,尊法守法,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行政机关负责人还可以在应诉过程中发现问题,它比接访、看材料所了解的情况更加真实,是“兼听则明”的好机会,是真正把握情况、了解问题、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法治素养、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最后,政府尊重人民的合法权益和在公法上的程序性权利,人民群众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才能享有更多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近年来,武陵区政府高度重视府院联动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就相关工作作出批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坚持发挥“关键少数”对法治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行政机关在源头上依法行政,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积极履行职责,促使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通过法定的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并不断深化要求,通过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发生,推动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武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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