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司法为民 两个着力点上走起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3-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年过六旬的张小兰大妈,在完全不知道法律的情况下,来到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想解决一起债务纠纷。她走进立案大厅,通过开放式的接待平台,顺利立案还领取了诉讼资料,张大妈直夸法院工作做得好,老百姓打官司很方便。
 
     为民司法,服务社会,是武陵区法院一直秉承的理念。为了方便普通百姓表达诉讼请求,在宽敞明亮的立案大厅,公示着各种立案程序,配备着便民手册,设立了开放式接待平台,便于审查立案人员与当事人零距离沟通。多个中小接待调解室和当事人休息设施完备,各项服务细致入微,在法律的严谨中透露着人文情怀。
 
做好司法救助
 
     对于弱势群体,武陵区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开辟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受偿的“绿色通道”;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劳动报酬的当事人和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收诉讼费的措施
     去年7月20日下午,陈开达把一面写有“法律卫士社会良心”的锦旗,送到了承办法官手中。
 
     原来,承办法官了解到陈开达的母亲患尿毒症,孤儿寡母相依为命,艰难度日。对这样的当事人,不仅仅是依法办案,更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重树生活的信心。承办法官秉承这一理念,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免除了陈开达的诉讼费。
 
  对于未成年人,武陵区法院给予更多的关爱,特别开设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坚持“庭前三见面”、“庭审三教育”和“庭后三落实”,寓教于审,开展案件回访,参与社区矫正,帮助未成年被告人以正常、健康的心态回归社会。三年来,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0件55人,对20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了缓刑。
 
     据悉,2009年,武陵区法院共缓减免收诉讼费近200万元。在执行工作中,2010年、2011年先后对困难群体发放执行救助款达70万元。
 
加强司法宣传
 
     为提高法院服务基层的水平,武陵区法院大力开展了法官进社区、进乡村的服务活动。
 
     该院积极建立法官与社区、乡村联系的制度,定期以巡回审判、讲法制课等方式,到社区群众中,进行纠纷调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创安督导等工作。
 
     8月10,武陵区法院柳叶湖法庭在白鹤山乡政府大会议室,公开审理了一起劳务损害赔偿案件,白鹤山乡村干部、村民参加了旁听。大家都称赞法院巡回审判做得好,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让他们既知道了法官怎样审案,也学习到了法律知识,也弘扬了家庭伦理、社会公德,树立了良好的村风民规。
 
     2011年4月,民三庭法官来到紫桥社区,围绕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为该社区群众上了一堂法制课,获得了一致好评。
 
     在普法宣传活动中,该院积极推进院校合作,接纳在校大学生实习,组织法学专业学生观摩庭审,还与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合作编写法学专业教材《模拟审判与法律实务能力训练》。2010年7月,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全省优秀教学实习基地。

     活动推行仅一年,该院就开展送法进学校、进社区活动7次,开展巡回审判18件次,调解案件17件,矛盾化解率达到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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