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法院修法庭”--位老法官的法庭故事

来源:常德晚报 发布时间:2019-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他叫黄大青,今年恰好70岁,是共和国的同龄人。

1982年,他从部队转业到地方,被安置到武陵区人民法院。2009年,他正式退休。这些年,他做过书记员、也干过审判员,担任过派出法庭的副庭长,也当过法院行政科科长。

不过,让他印象最深的,还是他两次参与建设法院大院的经历。“每一次建设背后,映射的是我们法制理念和观念的进步。我有幸,见证并亲历了这场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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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月21日,这是黄大青到常德市人民法院(时为县级常德市,常德市人民法院即今武陵区人民法院)报到的日子。时隔近40年,黄大青依然记得当时法院的样子。

“法院当时在朗州路青羊阁附近,是一个只有一栋两层红砖瓦房的小院子。整栋楼的建筑面积只有800平方米左右。”这是1979年法院恢复重建后,常德市人民法院的第一个办公场所。黄大青说,这个院落是法院重建时,由常德市公安局划拨给常德市法院的。“只是公安局院落的一角。”

有趣的是,同样刚刚恢复设置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今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的办公场所也在这里,公安局把院子的另外一角分给了他们,与常德市人民法院隔院相望。若干年后,常德市人民法院搬迁,将这个院落出售,还将所得分给了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少部分。

黄大青说,常德市人民法院当时不仅办公场所小,规模也不大,全院只有五六十名干警,并且连一辆办公用车都没有。1983年严打,为了运送办公器材、刑具等,法院只得从人防办借了一辆北京吉普。“押送被告人还得另外从其他单位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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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青回忆,常德市人民法院当时采用分散办公的方法。除院本部外,还设有东郊法庭、西郊法庭、三岔路法庭、南北法庭、德山法庭等派出法庭。其中,刑事庭、经济庭、南北法庭在青羊阁院办公,其他的派出法庭则在院外办公。“起初都是租用的其他单位的办公场所,在1980年代中期才开始,陆续修建派出法庭办公楼。”

黄大青说,当时设置派出法庭主要在于减轻群众的交通压力,方便群众“打官司”。到了1990年代后期,社会形势变化,交通发展,城区法庭陆续撤销了派出法庭的建制。到现在,武陵区人民法院只保留了德山法庭、柳叶湖法庭两个派出法庭的建制。

黄大青被分到西郊法庭担任书记员。他至今还记得,他的工作证编号是41号。“我们西郊法庭有三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没有自己的办公楼,最初租用的是湘运公司的一间屋子做的办公室。”

黄大青说,这间屋子其实是湘运公司的门卫室,仅能放下四张学生课桌大小的办公桌。“站个人都没地方。最难堪的是,房子的头顶就是厕所,当时的厕所是旱厕,一抬头就能看到粪便渗透下来的痕迹,根本没法办公。”

无奈之下,西郊法庭的四名干警只能采用轮流值班的方式在这间屋子里办公。“庭长、副庭长按照一周六个工作日排班,轮流在这里接待群众。审案子时,就回青羊阁的院里找间办公室。”黄大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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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青回忆,这并不仅是派出法庭独有的窘况。常德市人民法院都是如此。

黄大青说,当时并没有专门审判庭的概念,尤其是民事审判,大型、社会关注大的刑事案件审判找个空地、礼堂。一般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就直接在办公室里,摆上审判员、书记员、原被告的木牌子就开审。“也不存在法庭功能分区的概念,审判员、书记员就挤在一块,原被告各坐一边。审案子时,其他办公人员就不能进来,另外找地方办公,进来就成旁听人员了。”

常德市人民法院第一个审判庭在1983年修建。这是因为当时严打形势的需要,解决刑事案件审判场地的问题。“就修在青羊阁的院子里。只有200平方米。”黄大青说,因为经费经常,修建这个审判庭的建筑材料是法院领导“四处化缘”来的。像运输建筑用砂砾石等这些搬运类的活,就是法院全体干警利用休息时间自己动手。“审判庭旁听席的座椅,用的是现在农村都不容易找的‘靠背椅’,用生铁固定套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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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全国法院兴建法院大院。常德市人民法院也萌生兴建新的法院自己办公院落的想法。

“要建房子,得先找钱。法院穷,怎么办?卖院子。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青羊阁老院子卖了。”因为是在闹市区,青羊阁院落并不愁卖,75万成交。“给公安局分了5万,剩下70万自己盖院子。”

拿到钱,常德市人民法院找到了当时的渔场。在现在洞庭大道与光荣路附近征地4333平方米。不要看这里,现在车水马龙。在当时,这里是常德市郊外的一块荒地,虽然现在紧靠洞庭大道,但是在当时洞庭大道还仅是个规划。但是,

黄大青说,这是武陵区人民法院“大院梦”开始的地方。因为在部队有建房子的经历,黄大青被临时“点将”,从一线审判部门抽调出来,专门从事基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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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8月6日,常德市人民法院新院建设项目开工。

黄大青说,与青羊阁院先有办公楼不同,洞庭大道院最先有的是审判庭。一个棘手的问题立刻摆在了他们面前,没有设计图纸。

“单位同事赵淑兰大姐的弟弟在长沙矿山设计院工作,我们通过关系找到他们,请他们帮忙出了个设计图纸。”黄大青介绍,即便是设计单位,对于审判庭究竟该怎么建,其实也是一张“白纸”。“最高人民法院当时也没有提供可参考的范本,全国有设计审判庭经验的建筑设计单位也不多。”

方法总比难题多。建设审判庭的经验没有,但是有设计大礼堂的经验。长沙矿山设计院就参考大礼堂的设计方案,给常德市人民法院设计了审判庭。

“外观是个工字型结构,前部三层楼高,按照大戏台的模式设计,设置有审判席、公诉席、辩护席等,有了早期的审判庭功能分区的雏形。”黄大青说,整个审判庭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旁听席设置有601个座位。“因为是参考的礼堂设计方案,审判庭的后部还设置有放映孔。只要放上放映机,就可以直接放电影,当电影院用。”

这是当时常德市最大的审判庭。尽管从未放过电影,但是受到当时的审判思维的影响,这个审判庭在1990年代之前,还是以审理刑事案件为主,使用频率极低。“只有刑事大案要案才使用这里,人数较少,一般的刑事案件还是在办公室,民事案件就更不用说。更多的时候,这个审判庭是储物间。”黄大青说,如果这个审判庭要使用时,得提前一天安排工作人员将临时储存在这里的物件搬走;同时,还要安排专业人员调试音响设备等。“长期不用,难免会有故障。”

审判庭完工后,法院的办公区、家属区开建,洞庭大道院又先后征地两次,院落面积达到了9667平方米。

“在新的院子里,我们建成了几栋家属楼,共计30户,这是我们法院第一次有了严格意义的家属楼。”黄大青说。也是在这个时间段,各派驻法庭的办公条件陆陆续续的改善。他此前工作的西郊法庭,总算不用在厕所底下的门卫室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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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常德地区“撤地设市”,县级常德市变成常德市武陵区。常德市人民法院也因此更名为武陵区人民法院。1990年,黄大青调任三岔路法庭,担任副庭长。

因为使用率不高,长期闲置。武陵区人民法院将大审判庭的部分,改建成了档案资料室。到1990年代中期,法院民事案件裁判“重调轻审”的观念开始变化。“办公室审案”已无法满足审判业务飞速发展的需要,唯一的审判庭显得有点捉襟见肘。1996年,武陵区人民法院启动了审判庭改造工程。此刻,黄大青已调任武陵区人民法院行政科科长。

他主持了这次改造工程。原来的大审判庭前楼三层设计,改造后,二楼、三楼被改成了四间审判庭。类似的改造到1990年代末一直在进行,到武陵区人民法院洞庭大道院退出舞台时,武陵区人民法院总共有7个审判庭。“其间,我们启动了宿舍二期工程,又新建了一批宿舍楼,也是30间房屋。”黄大青说,这次每间房的面积提高到了107平方米。“比上一批,大了不少。”

进入本世纪,法院审判形势发生了质的改变。90年代初,武陵区人民法院一名法官民事案件审判量仅数十件;到现在,该院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逼近300件,审判场所、办公环境的需求也显著提高。

2005年,武陵区人民法院皂果路院落项目动议。黄大青又一次进入法院决策层的视野。事实上,在2000年前后,因机构调整,他已经提前离岗休息。“领导找到我直接说,要修新院子,你有经验。”就这样,他重新上岗。

与前两次不同,这次,武陵区人民法院组建了专门的建设班子,由一位副院长牵头,多名干部职工参与,各司其职。“以前,整个建设就几个人,什么都打包一起干。这次,我们请了专门的设计团队、建设团队,法院只管质量等。”这次,黄大青负责项目报建等。

他说,比起之前来,皂果路院落的建筑设计更加成熟,有了可参考的样本,也有了更便捷的设计,不仅审判庭实现了功能分区,整个法院也进行了功能分区,办公区、审判区、接待区、立案区、候审区、临时羁押场所等一目了然……“鸟枪换炮,完全不一样了。”

经过几年的建设,皂果路院落成。2012年,武陵区人民法院洞庭大道大院结束历史使命,皂果路院开始履职……

“2009年,我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虽然没有正式在新楼里工作过,但看着年轻一代法官的专业、敬业,我感到很欣慰。办公场所是为开展工作服务的,武陵区人民法院复建后,每一次院落调整,都有不一样的历史背景,体现了不同的司法理念和法治精神。从当初公安局借院子办公,到有自己独立的院子,从无审判庭到唯一的审判庭,从办公室里审案,到严格功能分区的专门审判庭审案,从几块牌子、几把凳子就开审,到全程视频监控、投影记录视频齐全,这背后都是我们法院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缩影。”

 

[编辑: 李  波]

[审核:文龙猛]

[签发:段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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