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司法局永安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居民与经营户的邻里纠纷
2016年4月8号,永安街道庆丰社区刘家坪一组的张某来到永安司法所,反映其邻居将租赁的房屋做为餐馆,不仅晚上12点后营业,还在屋后养鸡,堆放的东西阻碍了过道,严重影响了他人生活环境。张某申请永安司法所调解其与邻居之间的纠纷。
永安街道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于4月11日同庆丰社区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刘家坪一组张某的住处实地调查,经了解,情况与张某反映的基本属实,于是,司法所及社区工作人员找到了邻居王老板进行调解。在政策宣讲下,王老板答应今后不再养鸡,并保证12点后不再营业。调解员提醒他要注意餐馆周围的卫生,不要影响到附近居民的生活,同时,也向张某作思想工作,请他体谅年轻人创业的不易,尽量给予支持。最终,双方达成谅解,一起居民与经营户的邻里纠纷成功得到解决。
[作者:刘宏杰]
[编辑:屠远斌]
[审核:宋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