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权引争执 人民调解息纠纷——武陵区司法局永安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使用权纠纷
5月10日上午,武陵区司法局永安司法所接受当事人申请后,成功调解了一起由企业安置房使用权引发的纠纷。
王某和杨某同为原常德市塑料二厂的职工,原常德市塑料二厂破产清算时将位于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安置给王某居住,2003年,经塑料二厂的领导出面协商,将该房屋暂时借给杨某居住至今。现在,王某需要收回该房屋给其年迈父母居住,但杨某以该房是塑料二厂分给其居住为由,拒绝将房屋使用权返还给王某。
经过永安司法所工作人员调查,该房确属塑料二厂安置给王某,暂借给杨某居住,现杨某已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社区进行现场调解。一开始,杨某态度非常强硬,坚决不肯让出房屋,永安司法所所长对该事情进行分析后,耐心给他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指出若通过诉讼途径,杨某很可能不仅要无条件返还房屋使用权,支付该案的诉讼费用,还要向王某返还该房屋这几年出租给他人的租金。最终,在司法所和社区工作人员斡旋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杨某将该房屋使用权退还给了王某,双方纠纷得以平息。永安司法所再一次拿起法律武器,成功帮助了社区居民维权。
[作者:刘宏杰]
[编辑:屠远斌]
[审核:宋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