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荻山司法所用情暖人心化纠纷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1-07 浏览次数: 【字体:

1月6日,芦荻山乡岩桅子村村民覃某为其父覃某见与范某元的一起损害赔偿纠纷到司法所申请调解。覃某情绪激动,表示父亲被范某元撞成九级伤残,医药费垫付了三万多,对方却分文不给,且态度恶劣。

2019年7月13日,在鼎城区灌溪镇汤家坪村丹溪路口,范某元驾驶的两轮电动车与覃某见的两轮电动车相撞,后经交通部门认定范某元负主要责任。该案经鼎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范某元赔偿覃某见医疗费、伤残费、生活补助等共计178272元。覃某见声称没有赔偿能力,最多只能拿出5000元赔偿给对方。

司法所调查发现,覃某见年事已高,家庭条件一般,子女生活条件也不是很好,家里有亲人患癌,一直在治疗中,每月的治疗费压得一家人喘不过气,17万余元的赔偿款对于覃某及其家人来说确实难以负担。

司法所从客观实际出发,将有关法理条款解释清楚后,以情理为突破口,分别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希望双方换位思考,从对方实际情况出发。经过多番的调解、协商,最终双方愿意各退一步,达成共识,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一起损害赔偿纠纷圆满解决。


[编辑:李文惠  张钊伟]

[审核:文龙猛]

[签发:段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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