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司法所 化解“大矛盾”——武陵区基层司法所 发挥职能作用助力社会治理

来源:武陵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4-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创造和谐稳定的辖区环境,武陵区各司法所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中,以为民排忧解难为出发点,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落脚点,不断强化职能,为人民群众解矛盾、息争端、化纠纷,筑牢社会治理“第一道屏障”。

2022年第一季度,14个司法所共调处矛盾纠纷822起,其中成功调处涉亡人特大矛盾纠纷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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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坪司法所调解现场

2月11日8时35分许,某公司老板钟某某见员工胡某还未到公司上班,于是给胡某多次打电话,但均未接通,发信息也未回复,公司同事也给胡某多次打电话、发信息均没有联系上胡某,随即联系了胡某的家属。当日下午17时10分许,家属在胡某租住的房间内找到胡某,此时胡某已无生命体征,经公司机关侦查,排除他杀。死者家属与房东及胡某生前的工作单位之间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并申请司法所调解。2月12日,南坪司法所成功化解此起非正常死亡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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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坪司法所调解现场

2月27日凌晨4时30分许,杨某某与朋友李某某等人喝完酒后返回住处时,因与男友陈某某发生口角并当场跳楼,李某某和陈某某等人共同施救无果,杨某某当场死亡。事发当天,死者家属十多人从贵州赶到常德,向政府部门及办案单位讨说法,情绪十分激动。府坪司法所接受指派后,调解员先设法平复死者家属的情绪,并向其说明事情经过,希望能大事化小。经过3天3夜的努力,多方联系,当事人于3月2日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员为死者家属共争取款项254500元,获得了死者家属的理解和感谢,一起死亡赔偿纠纷在人民调解员及时、耐心的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有效地防止了事态的恶化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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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司法所调解现场

2021年12月19日凌晨2时许,武陵区某小区发生火灾,造成业主姚某某、王某某二人因吸入一氧化碳中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死者家属与小区物业公司在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方面发生纠纷,并申请司法所调解。启明司法所接受调解后,经过近3个月、5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22年3月11日签订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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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紫河司法所调解现场

3月12日晚19时许,邓某某来到张某某所开茶楼打扑克,当日晚21时许,邓某某突感身体不适,张某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经医院抢救后,宣布邓某某脑死亡。后死者家属与张某某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并申请司法所调解。穿紫河司法所接受调解后,于3月18日成功化解此起死亡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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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庚司法所调解现场

龚某某在武陵区某工地承包了一项工程,在结算和支付工程款期间,于3月29日下午13时许,在该工地跳楼自杀,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十多人于当天赶到常德,向政府部门及办案单位讨说法。长庚司法所接受指派后,立即予以登记受理,并第一时间安抚死者家属,在做好疫情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展开调解。死者家属要求公司一次性赔偿150万元,公司认为其没有责任,但可以从人道主义给予死者家属3至5万元丧葬费。经过8次调解,双方于3月30日晚23时签订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给付死者家属困难救助金、丧葬费用、子女教育费用及其他费用等各项费用80万元,一起可能演化为群体性事件的死亡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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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坪司法所调解现场

3月31日17时15分许,高某某在某公司的一中巴车上死亡,后死者家属与公司发生赔偿纠纷,并申请司法所调解。南坪司法所接受调解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于4月1日签订调解协议,此起非正常死亡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多起涉亡人特大矛盾纠纷的成功调解,充分发挥了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便捷、高效的职能作用,合理合法地引导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了难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司法所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武陵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武陵区司法局多措并举,注重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充实基层,服务社会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助力高效能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打造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小阵地”。2017年常德市司法局开展市级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工作以来,武陵区司法局逐年加大对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投入,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建设、人员队伍建设、业务规范化建设等各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突破,武陵区1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均达到了“市级标准化司法所”标准,实现了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二是定期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为人民调解员集中“充电”。2022年武陵区司法局开设了“司法蓝”人民调解培训课堂,共设“勤评查·提升课堂”、“听六讲·金‘典’课堂”、“走出去·赋能课堂”、“近现场·实践课堂”、“大轮训·理论课堂”和“司想汇·分享课堂”六个课程体系,通过举办自评自查、理论学习、考察交流和分享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是“以奖代补”促激励,建好人民调解保障“加油站”。武陵区司法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逐年加大对矛盾纠纷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力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坚实保障。2021年在原有奖补标准(一般类100元/件、疑难类200元/件、重大类500元/件)的基础上,再次增加了口头案件50元/件、涉亡人纠纷特大类案件1000元/件的奖补标准,2021年全年累计发放“以奖代补”资金达29万元。通过实施“以奖代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实施奖励措施,进一步激发人民调解员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

面向未来,人民调解工作责任重大且使命光荣,武陵区司法局将继续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认真谋划司法所工作,持续巩固司法所阵地,整合优化司法所职能,持续发力彰显司法所职能作用,用力、用心、用情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工作驶入新发展快车道,助力社会治理出新彩。

                      

[编辑: ]

[审核:文龙猛]

[签发:龚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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