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调解化纠纷 维护平安促和谐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11日,河洑司法所联合平安办成功化解一起财物损毁纠纷导致肢体冲突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把纠纷化解在基层,获当事人点赞

河洑镇朱湖社区张某(化名)开校车在路上避让车辆时,压到了王某(化名)家的菜园,因而发生口角,最后上升到肢体冲突,导致张某受伤住院。张某出院后,找王某协商解决损害赔偿问题,要求对方起码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4万元,但王某认为对方漫天要价,没有多大的损伤,表示最多出个几千元,双方因赔偿金额有差距再次发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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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

在当事人申请调解后,河洑司法所立即介入,并联合镇平安办积极参与调解。调解员吴玉和平安办工作人员多次走访社区居委会干部及双方当事人和目击证人,了解事情原委,尽力还原事实真相。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自阐述了自己的意见和理由,调解人员秉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细致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几次的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赔偿王某所用开支费用共计2.1万元,双方不再因此事有所纠缠。

河洑司法所将维护群众利益、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此次纠纷的解决既是践行“枫桥经验”,也积极推动了“司法所+平安办+村级调解”多元化解纠纷模式,节约了司法资源,维护了当地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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