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转让引纠纷 人民调解息事宁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4-16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白马湖司法所收到辖区内一酒吧法人代表杨某的调解申请,司法所立马介入矛盾纠纷调解。

当天,司法所约谈双方当事人,现场就双方矛盾进行调解。酒吧系2019年12月15日杨某转让给胡某经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2020年1月20日前胡某向杨某付清转让费共计27万元整。胡某支付了12万元转让费后迟迟未支付剩余15万元,且经营不善,流露出关停酒吧之意。杨某得知后担心胡某会逃走,为避免损失,杨某将酒吧大门反锁,意图扣留胡某的设备。后因爆发疫情,酒吧处于停业状态,问题拖延至今。双方在司法所进行调解,杨某要求胡某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剩余转让费15万元及合同内约定的违约金等;胡某表示已无力支付剩余转让费,提出清点带离酒吧内属于自己的物资,双方共同将酒吧经营权转给第三方,杨某退回自己之前支付的12万元转让费。

司法所工作人员综合了双方意见,找寻双方的共识点,动之以情、晓以利弊,在第一次集中调解失败后,又分别与杨某和胡某做思想工作,跟他们讲解《合同法》,指出胡某拖欠转费构成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杨某反锁已转让的酒吧,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在双方意见基本达成一致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到白马湖司法所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协议:杨某配合胡某一同与房东老板协商减免从1月到4月的房租,适当减免费用;胡某前期已支付的12万元由杨某自行处置;胡某承担自酒吧转让经营以来自身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在4月15日前搬离酒吧内所有个人财产;酒吧去向由杨某处置。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遇到合同未能及时履约的情况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一是可以寻求社区工作人员或辖区内司法所的帮助,二是可以采取司法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刘木兰  项亚妮]

[审核:文龙猛]

[签发:段侑志]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