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李克明等人违法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根据群众举报及立案查证的犯罪事实,武陵公安分局抓获了李克明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的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33人已被依法逮捕。
以李克明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通过“元亨利通”“金盛明海”“恒鑫盛通”“鑫亿武强”等信贷担保公司,发放高息贷款,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恐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和软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彻查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事实,自即日起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李克明(男, 41岁,安乡人)、宋文军(男,24岁,安乡人)、何金平(男,31岁,武陵人)、李萌(女,30岁,桃源人)、龚凤(女,26岁,安乡人)等人及其他团伙成员违法犯罪行为,检举揭发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同时专案组依法受理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于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呈请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检举揭发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对于举报人身份和举报线索,办案单位将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犯罪分子或者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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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