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检察院案管中心强化措施,全力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强化措施,全力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 规范案件受理标准,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的“绿色通道”。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统一标示。与辖区公安机关沟通,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文号,制作《涉黑涉恶案件移送函》随案移送。案管设置专门岗位,在做好常规审查的同时,认真审查立案手续是否齐备、移送文书是否对涉黑涉恶明确表述等,确保涉黑涉恶案件无遗漏环节、材料齐全。案件受理后,立即制作,上传电子卷宗,做到当天将案件和纸质卷分配给承办检察官或办案组,并尽量缩短案件在案管的流转时间,提高流转效率。

二、关注重点环节,做到涉黑涉恶案件流程监控的全覆盖。 把涉黑涉恶案件作为流程监控的重点关注案件,由员额检察官负责全程监控,直到案件办结。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着重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期限、办案程序、法律文书等的监控。针对案件特点及关注重点,将每起案件分成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罚执行、通用四个环节,汇总了19项监控重点,确保流程监控全程覆盖、不留死角。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监控,充分利用预警、提示、监控通知等形式及时督促纠正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检察长交办函》的形式下发到科室及承办干警,限期整改到位,从而规范承办干警的执法行为。

三、 开展案件评查,提升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质效。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涉黑涉恶案件评查领导小组。为突出案件评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由检委会委员担任案件评查领导小组成员。案件评查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案效果、办案程序等实行全面评查,对是否存在“该捕不捕”、“带病起诉”、“违规取保”等13项具体内容进行重点审查。目前,已评查了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并及时总结评查情况,撰写了扫黑除恶案件专项案件评查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并将评查情况纳入本院的绩效考核体系,与评先评优挂钩,形成倒逼机制,提升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质效。

四、 做好案件公开,形成扫黑除恶的震慑效应。涉黑涉恶案件实行“日审核”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统计报表,依托“三表”,即《涉黑涉恶案件受理台账》、《涉黑涉恶案件专项核查日志》,《涉黑涉恶案件统计审签表》,对案卡填录、统计数据进行日常检查,及时修改修正错填漏报情况,保证扫黑除恶源头数据的真实准确。在此基础上,把涉黑涉恶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作为重要案件信息依程序予以发布,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文书,依法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公开程序性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形成扫黑除恶震慑效应,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编辑: 陈益辉]

[审核:文龙猛]

[签发:段侑志]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