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成绩单!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的相关文件要求,发动全院干警全身心投入扫黑除恶工作。经过三年的艰苦斗争和不懈努力,我院完成了扫黑除恶的主要目标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年来,我院共受理并审结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1件350人,以涉黑涉恶批准逮捕77件21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3人,纠正漏捕26人;受理并审结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9件462人,以涉黑涉恶起诉43件218人,追诉漏犯72人,追诉漏罪68件;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10条,发出综合治理等检察建议36份。

三年来,我院刑检部门认真履职,打掉了以犯罪分子李某明为首的,采用暴力方式讨债,危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打掉了分别以犯罪分子郭某均、代某、丁某、高某、李某家为首的5个涉恶犯罪集团及27个涉恶犯罪团伙。这一系列扫黑除恶攻坚工作,有力的震慑了涉黑恶违法犯罪分子,改善了辖区内的治安状况,降低了群体性暴力犯罪发案率,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安全和幸福。

三年来,我院的扫黑除恶工作得到了省、市两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2020年4月,我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邹珊珊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20年8月,夏娟同志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

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下一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高压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平安武陵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张为众]

[审核:文龙猛]

[签发:段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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