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先进典型】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典型事迹报道 ——黄思敏:做一座既有“硬度”又有“温度”的法治桥梁

来源:武陵区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4-20 浏览次数: 【字体:

把大象装进冰箱需要几步?如果黄思敏回答你:“需要三步。”先别急着笑出声,她未必就是在开玩笑。因为黄思敏的人生轨迹,就是这样匪夷所思的简单:2008年从湘潭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到2014年湖南大学的法律硕士毕业;从一名软件工程师到一名优秀检察官;从检察院的技术岗位到法庭上直面被告人的公诉人。这位1986年出生的常德姑娘总是在不停地完成跳跃,一次又一次地让人感到惊艳。

2009年进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她从基层技术岗位做起,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任命为助理检察员,2014年调入公诉部门工作,这一干就是12年。因为工作突出,黄思敏2010年、2012年荣获常德市武陵区委区政府嘉奖,2015年至2020年其间5年被评为优岗并两次荣立三等功,2019年被评为优秀员额检察官、获得常德市武陵区平安建设嘉奖,工作期间还获得了湖南省常德市优秀公诉人、湖南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第一名)、最佳辩手的称号,个人事迹被刊载于《清风》2018年07期。此外,她还身兼软件设计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电子证据鉴定人多重身份,为开展检察工作提供更加丰富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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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思敏同志工作剪影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的司法好干部

黄思敏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献身检察事业精神,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检十二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六百余件,成长迅速,擅长办理大型涉众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网络犯罪案件等,是一名能理论联系实践、勤政廉洁的检察官。

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司法为民

群众路线是党的基本路线,也是党的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生金融产物引发的涉众性经济类案件不断增多,黄思敏同志在办理涉众性案件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作风,良好的展现了司法为民的检察官风貌。

在办理颜某某涉嫌集资诈骗案中,上百名白发苍苍的老人家是本案的被害人,老人们治病救命养老的钱以借款投资的名义被卷走,挥霍一空,嫌疑人虽然到案,但却没有一分钱资金退赔。经常二三十名老人颤颤巍巍的来,时而群情激奋,时而抽泣不止。面对特殊群体,黄思敏每一次都一边认真的听,一边注意老人们的身体状况,一边对老人们进行释法说理、通报案情进展,一边还要劝慰老人们宽心、保重身体。案件诉讼过程前后一年半的时间里,老人们的情绪逐渐得到平复,他们记得武陵区检察院有一个叫小黄的年轻人是和他们站在一起的检察官。在后续的每一起涉众经济犯罪案件中,黄思敏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谦虚谨慎的态度,在检察岗位上为人民服务。

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司法公正

追求真理、迎难而上,是我党的一贯作风。公诉案件的审查工作虽然不像侦查工作那样来来回回的辛苦,但也却丝毫马虎不得,一双“火眼金睛”亦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必备技能,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责任精神与勇气,更是司法公正的保证。

在办理万某某、顾某某涉嫌盗窃案中,一本三十来页薄薄的卷宗,两个先后刚刚被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同时向管教民警投案称自己与对方一同实施了一起盗窃案的情况引起了黄思敏的怀疑。一反常态,她首先询问了被害人,核实了案发经过及报案情况,发现报案当时监控视频显示当时只有一人进入现场数十分钟后夹带被害人的笔记本离开现场,与两人同时进入现场作案不符。通过体貌特征确定真假嫌疑人后,黄思敏采取细化归谬的讯问方法,获得了嫌疑人关于案情的真实供述,对“真凶”提起公诉,对“假犯”宣布绝对不起诉并遣返戒毒场所继续戒毒。该起案件暴露出来的公安管教干部涉嫌“造假案”的线索也移送本院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办,相关人员被依法判处。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也将该起案件作为严肃刑事案件侦办的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调研。

四、讲原则,拒腐蚀,司法廉洁

讲原则、拒腐蚀,是对每一名党的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司法的腐败,是源头的腐败。身为一名司法者,案件质量是生命线,司法廉洁亦是生命线。

某天下午,办公室座机接到一个自称快递的电话,说有一份寄给黄思敏的包裹需要个人亲自签收。在签收包裹时,发现此包裹没有快递货运单,快递员称受人之托,收了几元钱路费。在同事的见证下,打开包裹一看,是一条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的蓝色极品芙蓉王香烟。在不清楚来源、无法退还的情况下,黄思敏果断的将上述物品上交该院纪检部门并如实说明情况。随后不久,一名经常前来反映情况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再次来院反映情况的时候,主动提及送烟的情况,并提及送烟的理由一则是感谢半年来多次耐心接访悉心解释工作,二则是为上一次自己情绪爆发而道歉。黄思敏对杨某说:谢谢你对我工作的认可,但是送礼却是对一名国家工作人员的否定。由于当时不知道是你的东西,所以已经上缴纪检部门,同时对你的行为要提出的批评。杨某表示欣然接受。因此事,黄思敏同志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的关注,《清风》杂志于2018年7月刊登了独家专访报道《黄思敏:公诉人是“搭桥”人》。

五、严厉打击不松,教育挽救不懈,司法与时俱进

未成年人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新时代的地位凸显,如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同时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涉罪人员,是未检工作的两大课题,要两手抓,两手都要常抓不懈。

从事未检工作的几年时间里,黄思敏能够跳出普通刑事司法理念的惯性思维,接受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洗礼,更新司法理念,对涉罪未成年人注重教育、感化、挽救,积极实践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规定,教育挽救了一批涉罪未成年人。同时注重犯罪预防工作,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并担任法治副校长。宽待的另一面是严惩,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黄思敏提高认识、严格审查,大力指控,将曾经存疑不捕的案件成功起诉并判决。党要保持先进性,司法理念与时俱进也才能具有持久的活力。

“轻松只是偶然,艰辛才是必然。”十多年前的黄思敏大概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站在法庭的公诉席上肩扛正义,以法律的名义捍卫社会的底线;大概也不会想到,自己从技术到公诉,精勤奋斗一下子就是十年;甚至怎么也不会想到,她真的就把“大象”装进了冰箱,用自己的坚守化身为一座既有“硬度”又有“温度”的法治桥梁。

[编辑:区检察院]

[审核:文龙猛]

[签发:段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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