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仗法律之剑 暖弱者之心

来源:武陵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4-19 浏览次数: 【字体:

“感谢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也感谢我的援助律师为我们弱势群体讨回公道,要回了救命钱...”4月16日,东江街道法律援助受援对象黄某升的妻子唐女士手执锦旗来到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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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受援对象给严沐彤律师送锦旗

武陵区东江街道的农民工黄某升,在一次工作中因砖模垮塌坠落导致八级伤残(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并认定为工伤。黄某升的妻子唐女士多次提出协商,但用人单位某公司不履行相应义务,对其诉求置若罔闻。黄某升家中尚有幼子求学、双亲年事已高、丈夫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这件件难事让诉求无门唐女士心急如焚。

唐女士通过7812348法律援助热线得知此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后到武陵区司法局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当天受理、当天审核通过,并指派了湖南洞庭律师事务所严沐彤律师为其处理黄某升工伤赔偿纠纷一案。

严律师经过多方走访调查,意识到案件情节复杂,焦点在于:一是受援人黄某升的工伤赔偿款的落实在用人单位公司账户没有钱的情况下是否顺利;二是受援人黄某升在经过第二次劳动能力鉴定后被定为三级伤残,与第一次的八级伤残区别过大,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是否可以重新计算并发放;三是关于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保该如何维权。

代理人在多次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就工伤保险赔偿事宜向武陵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启动了劳动仲裁程序并向鼎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局领导和法官的帮助下,用了不到两周的时间就为受援人挽回了10万元经济损失。严律师通过与省市劳动部门核实,被告知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领取后不能重复发放,无法律依据补偿八级到三级的差额。经过与用人单位、社保局的多次三方协商沟通,最后三方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来最终承担相关社保责任,解决了受援人今后的生活问题。至此,受援人一家迫在眉睫的难题一一解除,唐女士特地赠送一面锦旗以表其感激之情。

武陵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关注民生、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弱势群体提供精准惠普、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援助律师尽职尽责,以实际行动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确保了法律援助便民利民落到实处,扎实推动“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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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龙猛]

[签发:段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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