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27日,受援人张某手持锦旗来到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感谢援助律师为其讨回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款项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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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赠送锦旗

据悉,张某系常德市某建筑公司的水电工,2020年12月16日在施工途中不慎摔倒,导致腰部受伤住院治疗,2021年11月2日经鉴定为工伤8级伤残,用人单位以不认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为由未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导致该案件久拖未结案。2022年4月1日,张某来到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就该案件寻求帮助,值班律师在深入了解案件经过后,耐心为其解释,列出赔偿明细,并致电用人单位,就该当事人工伤保险待遇赔付事宜进行磋商,但用人单位未给出明确答复。因张某是进城务工人员,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申请法律援助可免除经济困难审核,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了张某的法律援助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当即指派,指定由湖南省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开旗律师事务所文闻律师代理此案。

文律师在接到指派后,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但用人单位一直推诿拖沓不予赔付。4月11日,文律师向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两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向申请人张某支付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5.6万元。在用人单位赔付到位之后,文律师继续帮助受援人张某将工伤保险基金赔付事宜办理妥当,共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1万余元。

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武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深化便民服务内容,着力简化手续,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事宜未成年人申请的案件等一律免除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接、应援尽援,收获了受援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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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龙猛]

[签发:龚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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