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民满意法官丁浩先进事迹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丁浩,现任武陵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他多次被评为人民满意法官,并受区政府嘉奖。
  脚踏实地,公正司法,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民事案件看似小事,审理起来却很复杂,比如相邻关系纠纷,邻居之间的矛盾一般时间长,隔阂深,如果处理不当,势必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甚至会为社会埋下不稳定的隐患。为办好各类民事案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怕麻烦,调解优先,对每一起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他承办的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因医疗关系情绪极度对立,矛盾化解难度大,他顶住当事人的无理纠缠和恐吓威胁,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结合医疗纠纷的发生、发展规律,妥善处理此案,依法维护了医患关系的平衡,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很好的司法指导。在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期间,始终把强化案件质量做为工作重点,自觉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保持距离,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效防止裁判不公,泄露审判机密、违反审判程序等问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对于不明确的程序问题坚决做到宁多勿少、宁繁勿简,尽力、尽可能地把程序问题做规范,办求适用法律的准确。在法律适用上弄清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正确适用范围,把双方争议的法律性质界定准确。对适用法律把握不准或有争议的案件,认真讨论分析,尽力做到准确无误。在开庭审理案件中,严格规范庭审,做到开庭准时,着装规范,用语文明,庭审专注,不接打手机及做其它与庭审无关的事情,在案件开庭过程中,给予当事人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保持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严谨作风。在法院工作期间,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正确对待领导交付任务,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在生活上坚持不骄不躁,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严守廉政底线。为人谦虚谨慎,处事公道正派。心胸宽容大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博采众长,不断完善自己。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严格自身要求,时刻将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旨牢记心中。不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均能够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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